男子疑似与多名女子有染被打,爆炸报复致1死
江西萍乡男子孙某家与村民孙某义因日常琐事发生争执。为了发泄个人的愤怒,自制炸药在孙某义的家中爆炸,造成无辜民众伤亡和公私财产损失。巨大的。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令,对犯罪人孙某甲执行死刑。
经审理查明
2016年7月30日,被害人孙某义和刘某因怀疑各自的妻子与被告人孙某甲有染而殴打孙某甲受轻伤。孙某家认为性功能障碍是孙某暴打造成的,对孙某一心怀怨恨,想要报复,买枪杀了孙某一。
2019年5月24日,孙某家引爆了预先准备好的自制炸药,导致孙某一房子东墙倒塌,导致孙某宜的母亲李某死亡,孙某宜的女儿梁某家受轻伤,孙某宜的孩子梁某宜、梁某丁、梁某丁受轻伤。孙某义及附近数十户村民房屋被毁。
2019年5月25日,孙某嘉用自制炸药炸毁孙某一房子,持钉枪逃走。次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并从其身上起获装填的钉枪等物。经鉴定,这把射钉枪是一种以火药为动力的枪。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孙某嘉对孙某义进行了报复。不顾后果,故意引爆危害公共安全,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3人轻伤,给孙某一房屋及周边居民房屋造成42031.8万元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爆炸罪;某某A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他的行为也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以数罪论处。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中,孙某嘉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孙某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孙某一的直接经济损失和丧葬费0.5元。
宣判后,被告人孙某嘉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本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下达执行令。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罪犯执行死刑。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死刑执行前,依法安排犯罪人孙某嘉会见近亲属,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被处决的罪犯的权利。
来源:“江西高院"微信公众号
文章来源:《爆炸与冲击》 网址: http://www.bzycjzz.cn/zonghexinwen/2021/0715/1339.html